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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5年辽宁省科协资助出版优秀自然科学专著的通知

来源: 日期:2015-04-04

校属各单位:

为鼓励科研成果转化为学术成果,促进学术交流和科技传播,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学科发展,促进人才成长,2015年省科协继续开展资助出版优秀自然科学专著工作,获准资助的专著,由中标出版社统一出版,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资助范围

重点资助理、工、农、医等基础学科和应用基础类、工程技术等学术专著的出版,资助的专著必须具备学术性、创新性、实用性和原创性等特点,字数一般不低于20万字。优秀科普书也可列入资助范围。博士论文、未做修订的再版书、已发表文章的汇编、各类教材、资料汇编、专题报告、说明书等不在资助之列。

二、资助对象

凡在省内从事自然科学研究、科技研发、生产和教学工作的60周岁以下(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科技工作者,均可申请资助,对40周岁以下的青年作者予以适当倾斜。2015年拟资助出版专著30部,其中对10部优秀著作提供全额资助,对20部优秀著作提供半额资助,剩余半额费用由申请者自筹资金。

三、申报程序

本资助项目由省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、市科协组织申报,不受理个人申报。

(一)提交材料。由个人按要求填写《辽宁省科协资助出版优秀自然科学专著申报表》(附件),连同此表电子版、专著成稿和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提交省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或市科协。

(二)资格初审。省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和市科协对申报专著进行整理、初审。申请出版资助的专著,须为成稿但尚未出版,且没有得到任何出版资助。

(三)上报评审会。各申报单位于2015年5月31日前择优上报评审会办公室(省科协组宣部),逾期不再受理。上报材料包括《辽宁省科协资助出版优秀自然科学专著申报表》、专著成稿纸质和电子版、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。

四、其他要求

(一)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,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当年及今后的申请资格。

(二)为扩大对科技工作者专著的资助范围,上一年已资助出版的,下一年不连续资助,同一作者著作资助不超过2部。

(三)专著成稿须装订成册,整齐美观,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。

(四)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把关,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、真实,切实提高专著申报质量。

(五)每个省级学会限报2部,沈阳、大连市各限报15部,其他市各限报3部。

(六)报送材料时间 5月7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
联系人:姜淑梅

电话:88488861

地址:服务中心五楼科技处

电子信箱:13889313248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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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申报2015年辽宁省科协资助出版优秀自然科学专著的通知

来源: 日期:2015-04-04

校属各单位:

为鼓励科研成果转化为学术成果,促进学术交流和科技传播,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学科发展,促进人才成长,2015年省科协继续开展资助出版优秀自然科学专著工作,获准资助的专著,由中标出版社统一出版,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资助范围

重点资助理、工、农、医等基础学科和应用基础类、工程技术等学术专著的出版,资助的专著必须具备学术性、创新性、实用性和原创性等特点,字数一般不低于20万字。优秀科普书也可列入资助范围。博士论文、未做修订的再版书、已发表文章的汇编、各类教材、资料汇编、专题报告、说明书等不在资助之列。

二、资助对象

凡在省内从事自然科学研究、科技研发、生产和教学工作的60周岁以下(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科技工作者,均可申请资助,对40周岁以下的青年作者予以适当倾斜。2015年拟资助出版专著30部,其中对10部优秀著作提供全额资助,对20部优秀著作提供半额资助,剩余半额费用由申请者自筹资金。

三、申报程序

本资助项目由省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、市科协组织申报,不受理个人申报。

(一)提交材料。由个人按要求填写《辽宁省科协资助出版优秀自然科学专著申报表》(附件),连同此表电子版、专著成稿和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提交省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或市科协。

(二)资格初审。省级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和市科协对申报专著进行整理、初审。申请出版资助的专著,须为成稿但尚未出版,且没有得到任何出版资助。

(三)上报评审会。各申报单位于2015年5月31日前择优上报评审会办公室(省科协组宣部),逾期不再受理。上报材料包括《辽宁省科协资助出版优秀自然科学专著申报表》、专著成稿纸质和电子版、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。

四、其他要求

(一)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,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当年及今后的申请资格。

(二)为扩大对科技工作者专著的资助范围,上一年已资助出版的,下一年不连续资助,同一作者著作资助不超过2部。

(三)专著成稿须装订成册,整齐美观,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。

(四)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把关,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、真实,切实提高专著申报质量。

(五)每个省级学会限报2部,沈阳、大连市各限报15部,其他市各限报3部。

(六)报送材料时间 5月7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
联系人:姜淑梅

电话:88488861

地址:服务中心五楼科技处

电子信箱:13889313248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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